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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别侥幸!你摊上事了!

发布时间:2021-12-17 20:14:01

酒驾?醉驾?别侥幸!你摊上事了!

众所周知,酒后驾车害人害己、积弊已久。从2011年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在严厉打击惩治酒驾醉驾的高压态势下,酒驾现象大幅下降,“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逐渐成为人们共识。可总有一些人心怀侥幸,三杯酒下肚后就把“酒后不开车”抛到脑后。

事故与违法相随

安全与守法同行

千万别拿

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长期以来

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直是交警查处的重点

事故案例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龚家湾大队执勤执法人员在重要路口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酒驾夜查专项行动。0时17分许,一辆白色普通客车驶入T210路临时检查点。执勤执法人员在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就在梁某摇下车窗探出头的瞬间,一股酒气飘了出来,梁某坦言自己喝酒了。

据了解,当晚梁某的朋友过生日,

聚会中,

他和同车的三位朋友都喝了酒。

聚会结束后,

他自认为自己喝的不多,

路也不远,

最关键是他侥幸地认为夜深了,

自己所经的路段又相对比较偏僻,

应该没有交警检查。

岂料自己被开展夜查的龚家湾交警逮了个正着。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9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勤执法人员带其至相关医院提取血样,以做更进一步的鉴定。如果鉴定数值大于等于80mg/100ml,其行为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依照法律规定,其不仅将面临行政处罚,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酒驾的危害

我们天天都在说

但仍会有一部分驾驶人

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早已是妇孺皆知的“保平安秘籍”

可偏偏就是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更有甚者连最基本的驾驶资格都未取得,

竟敢酒后驾车上路,

置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于不顾,

为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平安出行

埋下极严重的安全隐患。

酒驾处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醉酒驾车的测试2004)中规定: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小tips:

“葡萄、藿香正气水、蛋黄派”食用后容易被误测为酒驾哦。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遇到类似“被酒驾”的情况不要慌,可以休息5到15分钟或者清水漱口后再测,基本上数值就归零了,如果依然是“酒驾”,可进行血液检测以证清白。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等到后悔却是为时已晚

为了自己,为了家人

为了平安和团圆

请一定要做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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