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头一天中午喝酒,第二天仍被查出酒驾!
发布时间:2021-08-31 10:38:55
男子前一日中午喝的酒,晚上睡了一觉自认为没事,第二天抱着侥幸心理驾车结果被查。
2021年8月30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民警在辖区穴坊收费站例行检查,9时12分许,一辆鲁F牌照的小型轿车在接受民警检查时,驾驶员神色慌张,车里一股酒气,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员孙某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5mg,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员孙某于29日中午在莱阳与朋友聚餐,期间喝了两杯白酒和一些啤酒,晚上回家中睡了一觉后感觉酒醒了,第二天便驾车去办事,没有想到被执勤民警逮了个正着。
面对检查,孙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孙某进行安全教育后,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高速交警提示:酒驾重点不在于是否“隔夜”,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浓度为标准,大多数驾驶员在前一天饮酒后第二天驾车仍属酒驾,警方查处酒驾不是以驾驶员饮酒后和再次驾车间隔的时间长短为依据,建议驾驶员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以上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