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甜酒酿也是酒驾!金华有人被查,扣12分
发布时间:2021-08-18 12:36:11
回家路上,他被交警例行拦下检查,而酒精吹气棒却对他有了反应,而这一切的原因,在于他事前喝的一碗甜酒酿。
6月18日凌晨,金华交警直属一大队江南中队的警员在八一南街路段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摩托车驾驶员鲍某在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同时在对鲍某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酒精吹气棒有了反应,鲍某存在着酒驾嫌疑。而鲍某却坚持称自己并没有喝过酒,因此不可能存在酒驾嫌疑。而当吹气结束后,机器上显示的48mg/100ml却让鲍某傻了眼。
“不可能,我真没喝过酒!我就去(旁边)喝了个冷饮。”
在进一步的聊天中,民警发现,鲍某口中所说的“冷饮”,指的是甜酒酿,而鲍某坚持认为甜酒酿不是酒,只是普通冷饮,民警哭笑不得:“甜酒酿不是含酒精的吗?它是由米酒发酵出来的啊!”
“这个难道也算喝酒吗?”面对民警,鲍某又发出一个“致命提问”。
“一样的啊,这个也是含酒精的!”
面对民警们的耐心解释,鲍某也觉得很无奈,他表示自己确实不知道喝甜酒酿后驾驶摩托车属于酒驾,在现场他也大呼“冤枉”,民警也一次次跟他耐心解释。因鲍某对现场吹气结果存在异议,便跟随民警一同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6月22日,鲍某的抽血报告被取回,根据血检结果显示,鲍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他将面临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同时进行相应的罚款。因为鲍某的摩托车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因此摩托车驾驶证将被注销,又其因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将被依法扣留机动车。
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金华交警直属一大队全警上路、囤警路面,用铁腕、出重拳,自6月18日开启专项整治行动,每天19:00——22::0在辖区九个点位开展酒驾查处;每天0:00——03:00开展“零点”行动,持续强化道路安全。据统计,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6天),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921起。
金华交警提醒:任何饮料、小吃等食品中只要含有酒精成分,进入体内都能被检测出来,只要超出一定数量,便会达到饮酒甚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切莫以甜酒酿不是酒为由,以身试法。因此,在驾驶机动车前,要避免饮用含酒精食物,拒绝酒驾,安全上路!